GheJag 发表于 2017-9-14 18:00:46

加大排污监督监管 保障黄河水质安全

    根据(南督改字〔2017〕64号)督办通知内容,我县信访举报问题受理编号为:A09082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兴海县“班多水利发电公司”生活污水直排黄河,污染河水。针对此次信访案件,近日,县环林局组织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同县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至尕玛羊曲水利发电公司、班多水利发电公司进行核查。经查,两家企业均属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分公司,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两家企业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运,处理能力满足生活污水处理要求,处理工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二次利用,无外排。同时,未发现两家企业向黄河直排污水的暗管和明管。检查人员要求企业:一是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后期跟进系统运行状况适时进行改造提升;二是要求企业必须对库区进出水质、厂房和生活污水水质每季度进行1次常规性监测。       下一步,县环林局将不断加强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环保监管责任,加大生活污水的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巡查,确保黄河沿岸无偷排企业,保障黄河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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