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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西宁市相继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加之“五一”“开斋节”和虫草采挖时节即将到来,省内外来县返县人员增多,人员流动和聚集日趋频繁,风险也随之上升。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常态化防控策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县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入境人员要落实“14+7+7”健康管理措施,在口岸城市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返回我县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后纳入社区管理,实施7天健康监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来县返县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个人健康管理措施。
三、低风险地区来县返县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检测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落地24小时内开展一次“落地检”,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和县疾控中心报备,实施健康管理。
四、西宁市除城东区外的来县返县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县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西宁城东区人员暂缓返县,确需返县人员必须经单位或社区报备同意,抵县后需严格执行隔离管控措施。
五、健康码“红码”人员,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报社区、监管单位或县疾控中心,就地管控,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1、14天进行“双采双检”。
六、健康码“黄码”人员,依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分类管理,自愿集中或居家隔离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转绿码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于不能排除感染风险的,实施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七、行程码带“星号”人员,经排查后采取自愿集中或居家隔离3天和“落地检”“放行检”2次核酸检测措施,实行至少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八、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干部职工、师生、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发布,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严格限制跨省出行,严禁县内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倡导“五一”“开斋节”假期期间就地过节、就地休假,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需离开县域的,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向所在单位或所在(村)社区履行报批手续。同时,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性活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九、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文化教育、邮政快递、冷链食品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严格落实核酸筛查、查码验证、通风消毒、人员疏导等措施,对排查出的异常人员,要就地留观,及时报告、转运处置。各类景区景点、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KTV、网吧等文化旅游娱乐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暂停展销、宗教活动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从严管控大型活动、会议、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举办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程序向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十、加大“一老一小”疫苗接种,全程接种两剂次灭活疫苗满6个月且未完成加强免疫的18岁及以上人群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60岁及以上人群,请尽快到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
十一、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及农牧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主动如实报备、刻意隐瞒行程、弄虚作假逃避检查、不履行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于共和政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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