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中共海南州委网信办、海南州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严禁编发传播不实信息。广大网民要提高对网上信息的甄别能力,不得随意转发、扩散和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二、坚决远离网络暴力。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州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自媒体账号,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规范信息内容发布审核。
四、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群主)要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快手、抖音、贴吧等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时,不随意转发、传播,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六、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网民要提高警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974-8520044
中共海南州委网信办
海南州公安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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