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各族干部群众:

塑料购物袋在给大家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对我们的生态环境造成了长久的危害。塑料购物袋回收价值低,在使用过程中除了散落在城市街道、旅游区、水体中、公路和道路两侧造成“视觉污染”外,还具有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降解,在自然环境中长期不分离等特性,会对环境造成极大危害。2008年6月1日,国务院明文通知:全国各地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mm)。并颁布实施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有偿使用,一律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不用塑料购物袋,看起来是件小事,但功在当代、利在将来;不用塑料购物袋,需要我们改变多年形成的习惯,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坚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全州推进建设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和三江源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先行区的征程中,我们应当增强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从我做起,自觉不使用塑料购物袋,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养成环保的良好生活习惯,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带好头,树榜样,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共同建设大美青海圣洁海南。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和带动广大群众,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不用塑料购物袋,为共建我们美丽的家园添一份力,增一份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