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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交我省第22批群众信访举报材料7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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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10:0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8月31日11时,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第22批群众信访举报材料共75件。其中西宁市46件,海东市13件,海西州6件,海南州2件,海北州5件,玉树州1件,黄南州2件。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关注4件。其中海北州2件、玉树州1件、黄南州1件。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信访举报1608件。
全省各地各部门全力狠抓整改落实
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结果

连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始终坚持做到及时整改、及时落实、及时见效,解决各项环保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进边督边改取得实效,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西宁市及时采取措施,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养殖场环保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禁养区内6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已完成整治65家。其中,拆除11家,关停39家,转产6家,搬迁6家,改造提升3家。备案的畜禽规模养殖场100%配套建设化粪池和无害化处理设施,90%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黄南藏族自治州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深入开展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黄南州已累计争取国家资金1.09亿元,在全州205个行政村全面实施以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村容村貌整治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修建污水处理站8座、铺设污水管网45公里、修建公厕160座,发放垃圾斗702个、垃圾桶12068个、垃圾收集车222辆,受益人口达17.87万。

海北州不断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5座,建成5个流域水质断面自动监测站。目前,该州共实施刚察县沙柳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祁连县冰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门源县水土保持工程等11项水保项目,建设谷坊257座,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6.35平方千米。

海东市各县快速推动边督边改工作有序开展。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以“零容忍”态度全面开展散煤污染整治行动,依法取缔2家煤炭交易市场,关停97家非煤矿山、采砂场、粘土矿等,并加大碳化硅企业烟尘整治力度,集气效率达95%以上,除尘效率达98%以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加大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有效解决农田残存塑料地膜,截至目前,共建立回收网点24家,回收农田残膜67.98万千克,回收率达80%。

黄南采取“四项措施”
强化环保领域监督问责

黄南藏族自治州认真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增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政治责任。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党委政府领导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将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建设重要内容,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对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不积极、不作为、不到位等问题逐项进行梳理,逐一开具问题负面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以及对保护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未履职尽责的,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门责任。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反馈的问题跟进整改落实,特别是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查看整改时效是否得到巩固,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跟踪督促,强化整改效果和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德令哈市“四个到位”、“六个及时”
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为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强力推进建筑领域“四个到位”、“六个及时”,确保建筑市场“5个100%”达标。

“四个到位”,即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实现责任到位,对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责任落实到人,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采取“单独行动”和“联合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开展摸底排查,要求扬尘防治设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停工限期整改;保持对建筑施工扬尘整治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并向各施工企业印发了《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六个及时”,即及时组织全市在建工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安排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任务,严格“5个100%”控尘标准,扎实推进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工作;采取集中传达与互联网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将环保督察期间重要文件、会议内容和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各工地,并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成立建筑工地现场督导检查工作小组,行业监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形成合力,实施对建筑工地的巡检和督导;及时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实施道路硬化、铺设防尘网等防尘、控尘措施,落实环保责任;对未落实“5个100%”措施的责任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严格复查复检;督导检查组安排专人及时准确汇总巡检情况,及时向各工地传达整改指令,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执行。

共和以党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为打好生态环境保护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共和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的通知》,积极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扎扎实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共和县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等实际,全县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集中动员、集中查摆、集中研讨等形式,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增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自觉性。深刻查摆剖析在保护生态履职尽责、协调配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的作用。

共和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海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层级责任规定(试行)》,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直接责任和协助责任。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线指挥,并结合争做“四个合格”的党员标准和“五好”干部标准,耐心细致地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增强生态发展意识。

同时,充分发挥党政民生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舆论、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结合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工作,将保护生态环境纳入村规民约之中,以实际行动示范引导村民,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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