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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医保服务工作商业专业化迈出实质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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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5 18:11: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便捷化服务优势,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兴海县医疗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满足群众各类医疗服务需求,按照上级部门要求,9月28日,县人社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海支公司签订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签订促使城乡医保“管、办”分离、相互制约,进一步形成政府、个人和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模式,同时标志着我县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工作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全面规范促落实,签订医保转移工作“军令状”。根据海南州社会保险服务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移交工作的通知》(南社服局发【2017】121号)内容,县人社局高度重视、通过召开移交工作研讨会,压实责任,要求医保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着手,在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当月工作进程。本着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态度,以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不冒进、不拖拉的严谨作风逐步完成医保移交工作,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多次与人寿保险公司沟通,对其业务工作进行认真指导,经审查在确定人寿保险满足经办力量充足、经办业务熟练、经办场所合格、信息安全达标等各类条件的前提下,签订了城乡居民委托协议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交得出、接得住。
务实精细重品质,厘清医保转移工作“责任田”。为确保将城乡医保工作准确、无误移交到位,通过制定交接清单,力求做到财务账目清楚、工作职能明晰、参保资料完整、经办手续齐全。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积压费用的全部报付,对滞留未报付的案件,详细登记造册后移交,确保交接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支付不受影响。
提升素质攒后劲,念好医保转移工作“当家经”。通过加大对人寿保险医保经办人员政策讲授、费用审核、结算、待遇支付、基金监管及信息系统操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人寿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以规范的服务、严谨的态度对于农牧民群众所关心的各类惠民政策提供有效服务,起到积极宣传引导作用。
突出监督重成效,晾晒医保转移工作“责任单”。此次工作的移交可以有效的控制医疗成本,满足"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对于医疗保障的需求,同时在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过程中有效发挥第三方作用,帮助缓解医保经办机构在待遇支付过程中与群众间产生的各类矛盾。医保经办工作的移交推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但同时对于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实现商业保险参与医保经办服务群众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制度的约束和监管。为进一步明确落实好社会保险服务局“责任田”,首先强化监督,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定期检查和管理,督促商业保险机构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改善经办服务质量;其次加强政策和业务衔接,跟踪和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各项经办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再次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商业保险机构政策执行、费用审核、医保待遇支付、基金安全运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并与经办服务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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