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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2022年第33号)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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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2 13:44: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通 告
2022年第33号

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经省州县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并向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同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8月22日11时解除11个乡镇(包含恰卜恰镇15个行政村)阶段性静态管理措施,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解除11个乡镇(包含恰卜恰镇15个行政村)静态管理措施(不含划定的中风险区),有序恢复村(社区)人员流动,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并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

2.有序恢复各乡镇企业、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建设经营,各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员工、车辆实行封闭式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理。

3.有序恢复各乡镇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便利店、加油站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营业。

4.有序恢复各乡镇餐饮企业营业。各类餐饮单位禁止堂食,鼓励即买即走或线上订餐配送。

5.逐步恢复各乡镇客运班线运营。驾驶员须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驾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车辆一日两次消毒。群众乘坐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上车扫码措施。

6.各乡镇商场、个体诊所、服装店、美容美发、景区、影剧院、KTV、酒吧、网吧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暂停举办各类会议、观摩、论坛、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活动。喜事一律缓办、丧事一律简办。

7.暂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嘛呢康)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实行封闭管理。

8.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前要彻底做好环境消杀、清洁通风等工作,设立防疫专职工作人员,在坚持错峰、限流、通风、提倡非现金支付等措施基础上,加密对电梯、扶梯、货架、购物车(篮)等的消毒频次。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双码、“两米线”等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统筹复工复产与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禁“带病”复工复产。

9.继续全面排查重点人群,加大排查管控力度,重点对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西藏、甘肃、新疆、海南省和我省海西格尔木、德令哈、都兰、玉树州等地区来返人员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做到应排尽排,并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对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采取五天的个人健康监测,期间完成第1、3、5天的三次核酸检测。

10.所有过境车辆实行“三不准”。即过境车辆不准驶入城镇、不准随意停靠服务区、不准中途下人。全县主要过境道路沿途各防疫服务点,所有车辆及人员全部查验“双码”,如有西藏等中高风险区行程的进行劝返或集中隔离。

11.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故意逃避防疫查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广大群众要积极监督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应奖励。

12.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坚持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仍然存在疫情隐匿传播和外来输入风险,全县广大群众要持续增强疫情风险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坚决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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