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准驾 车型 姓名 告知信息 1 B2 张磊 您的驾驶证(632521*1514)实习期为2016-08-02至2017-08-02,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2 B2 仁青 您的驾驶证(632127*4478)实习期为2016-08-03至2017-08-03,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3 B2 马腾 您的驾驶证(632521*2513)实习期为2016-08-03至2017-08-03,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4 B2 才让加 您的驾驶证(632521*5014)实习期为2016-08-15至2017-08-15,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5 B2 更太才让 您的驾驶证(632525*1013)实习期为2016-08-16至2017-08-16,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6 B2 多旦才郎 您的驾驶证(632521*2532)实习期为2016-08-19至2017-08-1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7 B2 谢鸿福 您的驾驶证(632125*081X)实习期为2016-08-19至2017-08-1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8 B2 黄红英 您的驾驶证(132902*2020)实习期为2016-08-19至2017-08-1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9 B2 舒万水 您的驾驶证(522626*1219)实习期为2016-08-19至2017-08-1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0 B2 马乃 您的驾驶证(632524*2812)实习期为2016-08-19至2017-08-1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1 B2 颜生龙 您的驾驶证(632521*1538)实习期为2016-08-19至2017-08-1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2 B2 苏延福 您的驾驶证(632125*3917)实习期为2016-08-19至2017-08-1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3 B2 杨海宽 您的驾驶证(632521*2532)实习期为2016-08-19至2017-08-1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4 B2 韩福贵 您的驾驶证(632524*4818)实习期为2016-08-23至2017-08-23,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5 B2 白崇庆 您的驾驶证(632524*4815)实习期为2016-08-29至2017-08-2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6 B2 马明亮 您的驾驶证(632524*449X)实习期为2016-08-29至2017-08-2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7 B2 更青 您的驾驶证(632524*4017)实习期为2016-08-29至2017-08-2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8 B2 马福 您的驾驶证(632524*4811)实习期为2016-08-29至2017-08-2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19 B2 许国云 您的驾驶证(632524*4813)实习期为2016-08-29至2017-08-2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20 B2 张多生 您的驾驶证(632524*4476)实习期为2016-08-29至2017-08-2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21 B2 桑本太 您的驾驶证(632522*0315)实习期为2016-08-29至2017-08-29,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22 B2 才让索南 您的驾驶证(632521*1017)实习期为2016-09-05至2017-09-05,现实习期已结束,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参加教育考试。 法律条文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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