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1号)
当前,全国疫情仍然处于多点散发态势,西宁市相继解除管控措施,加之端午假期临近,来州返州人员将大幅增加,疫情输入风险明显增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巩固我州“零输入、零感染”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高防控意识。深刻认识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反复性、不确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端午假期期间,非必要不跨区域、长距离流动,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最大程度降低流动聚集风险。严格落实来州返州人员报备管理、隔离管控等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发生失管漏管现象,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
二、严守疫情输入关口。认真落实车站、入城口服务点来(返)州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尤其要加大来(返)州人员报备政策的宣传,严格来(返)州人员报备管理,所有来(返)州人员返州前24小时内在“健康青海”微信小程序、“海南州疫情防控报备系统”中报备,并同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未报备人员一律不得返回。对不履行报备要求,故意隐瞒涉疫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或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省外返州人员隔离管控。所有来州返州人员在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上海或途经上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行程码“红码”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各核酸检测1次,第2、3、5天各抗原检测1次)+7天居家隔离措施;行程码“黄码”人员执行“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各核酸检测1次,第2、3、5天各抗原检测1次)”管控措施;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旅居史人员执行“5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各核酸检测1次)”管控措施;所有低风险地区人员执行“3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2次核酸检测(抵州后1小时内完成第1次落地检,48-72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四、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提倡群众就地过节,不外出、不远行,非必要不出省、不跨州县流动。严格限制州内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区,减少西宁市及其他州县之间的人员流动。确需跨区域出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其他城乡居民报所在社区(村)备案并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
五、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落实每日一次核酸检测措施,定期开展场所消杀、通风。各类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继续暂停开放。电影院、酒吧、KTV、演艺场所、网吧等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六、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尽量减少各类会议、活动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由属地指挥部严格审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尽量控制人数,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强化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筑牢社区(村)防控网底,严格落实“三级包保”、“五包一”制度,切实加强来(返)州人员报备管理和排查管控。对因排查管控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等,造成疫情发生、蔓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引导辖区居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注意个人防护,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双码”必扫等防控措施。
八、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各县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思维,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于6月30日前完成省定92%的接种任务,确保做到应接尽接。持续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确保接种安全有序,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九、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各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放假不放松,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好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