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贵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武部、公安局、教育局党委,县纪委,各党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省、州驻贵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河长制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贵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兰生峰 县委书记
副组长:安木拉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杜汉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文博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志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秦志明 县委常委、河阴镇党委书记
索南项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牧镇党委书记
更青才让 县二区寺管会主任、新街乡党委书记
张国鹏 县委办公室主任
秦国庆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晓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晓春 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魏 琳 县民政局局长
蔡连海 县财政局局长
李琳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春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 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金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奎文华 县水利局局长
贾 昭 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振刚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长学 县审计局局长
余承敏 县统计局局长
马敏勤 县旅游局局长
童 璨 河西镇党委书记
张 巍 河东乡党委书记
王兴良 拉西瓦镇党委书记
张建林 尕让乡党委书记
李应平 河阴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万么措 河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 强 河东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关却俄日 常牧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豆太扎西 拉西瓦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杰拉旦 尕让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永灵 新街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万永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尚兴 县水利局副局长
钱桂喜 县气象局局长
刘 睿 县水文站站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定和审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推行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推动相关部门职责衔接和工作联动,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总召集人:马文博 马志明
成 员: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工作人员从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抽调。
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确定事项的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检查考核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拟定各项工作制度,开展舆论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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