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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旅游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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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9 13:17: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青海湖是我省最为重要的湿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地,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生态屏障作用。同时,它也是青海最靓丽的旅游品牌和金名片。保护和合理有序地利用环湖南岸的旅游资源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海南州旅游局和共和县旅游局向组团和自驾前往青海湖南岸观光旅游的游客温馨告示如下:
      
一、禁止野外烧烤。
由于海南州地处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脆弱,自然恢复期长,加之全州五县均列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属“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区域,对维护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生态平衡有着重要的影响。禁止在环湖南岸海南州辖区特别是生态脆弱和重要水源地、湿地保护区、牧民草场等地进行野外烧烤,随意丢弃烧烤垃圾和碳灰,人人争当环境保护的践行者、宣传员。
     
   二、禁止进入非正规景区(点)。
由于生态环境的特殊性,海南州始终坚持对旅游景区开发中生态的整体性和生物的多样性进行保护 ,防止生态结构破碎化。但受利益驱使,辖区内特别是青海湖景区109公路沿线,包括湖东种羊场,青海湖西公路沿线等地出现大量碎片化开发的非正规景区和牧民群众在自家承包的草场内滥设“直通湖边景点”等,游客自行进入,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经本《告示》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组团前往并由此发生的纠纷和后果一律自行承担,组团进入发生的游客投诉由组团组织自行解决外,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争做文明游客、履行文明义务。
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各旅行社及导游要积极引导游客守公德,讲礼仪。文明游览,爱护公共设施,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不随意抛撒鹿马(隆达),不随意悬挂经幡,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自觉履行文明的义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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