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牢固树立“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优质服务”的理念,倡导遵纪守法、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州创建办、州交警支队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寻找全州“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时间为30天。
 参评范围 全州出租车、公交车、客货运输车驾驶人,驾校教练员, 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程机械用车、学校校车及私家车、摩托车、农用车驾驶人均可报名参加。
 评选名额 评选活动产生100 名“最美驾驶人”候选人,其中出租车驾驶员10名、公交车驾驶员10名、客用车驾驶员10名、货运车驾驶员10名、公务用车(含国有企业)驾驶员15名、非公企业用车驾驶员5名、私家车驾驶人(含摩托车和农用车)30名、工程机械车驾驶员5名、校车驾驶员5名,经审核确定50 名“最美驾驶人”,授予荣誉称号。
 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按照自下而上原则进行,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行业推荐、企业自评推荐、社会公众推荐,由各县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候选对象,州活动组委会通过汇总考察、社会公示、公众投票后,最终确定海南“最美驾驶人”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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